《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严禁制作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信息 |
---|
2019-09-27 05:14:15 |
2019年9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征求意见稿明确,不得制作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信息。针对有违反行为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以及恶意泄露他人隐私、散布谣言、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网络暴力行为,侵害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若有违反,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针对惩戒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网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服务严重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对严重违反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来源:保密科学技术) |
主办:广东省保密协会 技术支持:广州中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粤ICP备18037474号
地址:广州市湖景华厦12楼 邮政编码:510000 电话:020-87196594 传真:020-87196594
建议使用1440*900以上分辨率和使用IE8、Chrome45内核或以上的浏览器,以获得最佳体验。